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天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适龄智障儿童(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宁区户籍儿童)到常州市光华学校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二、招生计划及学制
一年级一个班,8-10人。
九年义务教育,毕业后颁发毕业证书。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
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天宁区户籍儿童少年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3)其他入学相关材料:智商测定表、残疾证、接种卡、病情诊断书、幼儿联系手册等。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材料包括:(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2)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3个月的居住证。(3)其他入学相关材料:智商测定表、残疾证、接种卡、病情诊断书、幼儿联系手册等。
(二)审核及公布
1.材料审核:7月4日至5日进行报名材料审核。
2.公布名单:7月30日前,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通知家长。
四、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3.同一家庭多孩且为同一学段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需申请“幼随长学”,家长向兄(姐)现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判定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所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兄(姐)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材料。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弟(妹)到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入学。但不得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
4.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五、咨询电话
0519-83990169,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学校暑假开放咨询时间:7月9日、16日、23日、30日上午8:30-11:00。
八、监督电话
学 校:0519-86650039(校长室)
责任督学:13813567627
区教育局:69660650、69660651
常州市光华学校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