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常州市唯一一所从事智障教育的特殊学校,为了更好地为智障儿童服务,做好弱势群体的健康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控是指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的防治,如甲流感、手足口病、红眼病、水痘、腮腺炎、麻疹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书悦(党支部书记)、王静艳(校长)
副组长:许献忠(总务主任)、谢虹(卫生老师)
组员:潘雅萍、葛小国、蒋新萍、李惠宁及各班班主任
2.积极有序开展各项防控活动。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不断健全卫生室设施,由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在总务处的带领下开展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5)根据学校特色和需要,担任烹饪教学的老师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6)建立学校每日点名制度,对于缺席学生询问原因。
三、应急措施:
1.如果发现学生有疑似疫情,卫生老师第一时间向总务处汇报,总务处确定后第一时间向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和区文教局计财科、教育科上报;暴发疫情时,总务处同时电话报告区文教局分管局长。
2.学校如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立即予以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4.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