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通知精神,现对我校部分教师岗位进行聘任:
一、潘雅萍、李惠宁两人于2011年8月被评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聘任在副高七级,现已满三年。又两人为双肩挑人员,在管理岗位上。现聘任到副高六级岗位。
二、黄敏2011年8月进入本单位,2012年8月聘任在初级十三级岗位上,2014年5月黄敏被评为中小学二级教师。黄敏现聘任为初级十二级岗位。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为2014年10月14日至22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及时向学校校长室或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或监察室反映。
举报电话:学校校长室:0519-83990169
局人事科: 0519-86909589
局监察室: 0519-86909297
常州市光华学校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