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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czgh2009  

关于转发《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尤其要提醒今年拟申报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务必按要求及时完成公共科目的学习任务并通过考试。

 

市继续教育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一一年三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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