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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1-1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czghxx  

常州市光华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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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用人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            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            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28个,包括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22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6个,其中单位领导岗位6个(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5个)。单位领导6人为双肩挑人员,执行专业技术工资。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22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6%

2、中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8.2%

其中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4个。

3、初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8.2%

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十三级岗位1

四、            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附件2-12-22-3

五、            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书悦

组员:黄肇光、潘雅萍、许献忠、李惠宁、葛小国、蒋春芬。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后勤处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置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

杨书悦、黄肇光、潘雅萍、许献忠、李惠宁、葛小国、蒋春芬、周铭、糜泽民。

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天宁区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天人社[2010]15号)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校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学校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10]7号)、《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编制出三类共9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结合常州市光华学校的实际情况,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置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文教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告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区文教局审核,并报人事科备案。

2、已过35周岁的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轮聘任不再加分。

3200671—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到位期间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工资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4、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101031为界。

52006-2009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6、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十一月下旬就岗位设置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做好教职工情况摸底工作。

2、十二月上旬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小组,制定《常州市光华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并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3、十二月中旬报上级部门审核。

4、十二月中下旬将审批后的学校岗位设置总量、结构比例等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宣讲。

5、一月上旬专家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确定教职工具体岗位设置,并公示。

6、一月下旬参加文教局安排的验收审核,变更合同。

八、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一职责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常州市光华学校

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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