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光华学校教师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文明班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局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者校级综合表彰奖励2次以上。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区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校级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4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条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区级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二等奖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3篇。
(4)任现职以来,主持过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有过程材料、总结、论文。
(二)中级教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把培养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重大责任;率先垂范,为人师表,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在教育教学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4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6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局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2次以上;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2次以上。
首次聘任时50周岁以上教师酌情考虑.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及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级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3中的一条。
(1)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不少于1篇。
(2)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1篇,区级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二等奖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3)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有过程材料、总结、论文。
(三)中级教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把培养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重大责任;率先垂范,为人师表,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在教育教学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3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4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局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2次以上;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及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局本级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三等奖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2)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有过程材料、总结、论文。
(四)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4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以上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所带学生社团、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表彰2次以上;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中层干部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坚持开课听课,教学效果优良,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
5.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局本级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三等奖以上论文1篇。
(2)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校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有过程材料、总结、论文。
常州市光华学校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