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学校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一、八级职员(校长、书记)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品行端正,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7、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8、具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九级职员(副校长)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品行端正,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7、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8、具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九级职员(教导处主任)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的理论修养、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具有教导处管理工作的经历,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的职称。
3、具有一定的教学和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教学、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
4、事业心、责任心强,教育思想端正,工作方法灵活,群众关系好。
5、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扎实的专业知识。
6、熟悉人事管理、档案安全等办公室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九级职员(总务处副主任)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有指导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及岗位的实践经历,具备中专或以上学历,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年龄为50周岁以下。
五、九级职员(大队辅导员、团支书)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对少先队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较强的创新精神,注重科研,善于将好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项目组负责人、备课组长……)及以上岗位的实践经历,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
六、九级职员(工会主席)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对工会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较强的创新精神,注重科研,善于将好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项目组负责人、备课组长……)及以上岗位的实践经历,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