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天教〔2012〕25号
关于参加常州市第五届“生命之水”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
为宣传贯彻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全市青少年学生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创新意识,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团市委决定联合在我市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我区每一所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会标设计大赛
会标设计要求:可采用手绘或电脑制作,鼓励创新,要求彩色;图案简洁易识,主题突出;电子版像素要高,适合直接彩印和LOGO制作;电子版格式可以为jpg、bmp、gif等;电子版要求有彩色打印稿;作品需有100字左右的寓意说明;⑦最终呈现结果为A4大小二维图片格式。每件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各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向组委会报送作品每校最多不超过8件。
2.“爱水·节水·护水”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
各校要广泛动员青少年学生在校园、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爱水节水护水、植绿护绿、保护水质、节约用水等生态环保宣传活动或关于水资源、水现状、水环境、污水处理等的调研、考察、体验、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邀请水利、环保专家走进校园,开展水知识、水法讲座、报告。各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向组委会报送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报送项目必须是集体项目,报送材料形式不限,建议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配以图片、视频或有关单位证明等原始佐证材料,注明学校、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
3.“生命之水”主题征文、绘画比赛
征文主题突出,题目自拟,视角独特,内容充实,切合生活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征文小学不少于600字,中学不少于800字,大学不少于1000字,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绘画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要求通过绘画,提高公众的节水、爱水、护水意识,纸张大小统一为4开(尺寸:54CM×38CM),背面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各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向组委会报送征文每校最多不超过8篇,绘画每校最多不超过8幅。
4.“水·家乡·生活”主题摄影比赛
作品要求:紧扣主题,真实生动,具有较为深刻的寓意和鲜明的时代气息,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不限,作品必须为原创,个人报送作品限1-5幅,不收数码后期合成片。参赛作品统一冲印为7寸,不装裱,不退稿,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或底片。每幅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年级、班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若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的一切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各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精选不超过6件(组)作品上交组委会。
5.常州市青少年“生命之水”主题知识竞赛
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奖励办法
单项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校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除以上活动外,各校要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队活动课以及校园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阵地,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深入开展水文化、水知识、水情宣传教育活动。
2.作品报送上报截止时间:6月15日
地 址:常州市博爱小学(天宁区文教团委)
联系人:宋如宝
电 话:13815069297
Q Q: 154252504
Email : 154252504@{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 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学校作品汇总表
2. 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
主题词:教育 生命之水 活动 通知 |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日印发
附件一:
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学校作品汇总表
学 校:
序号 |
作 品 类 型 |
作品名称 |
作 者 姓 名 |
所 在 年(班)级 |
指 导 教 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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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第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作 品 名 称 |
作 者 姓 名 |
所 在 年(班)级 |
指 导 教 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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