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市“12·4”法制宣传教育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时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以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突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四、活动形式
各校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既要适当组织集中宣传,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切实帮助广大师生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既要充分发挥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形式的作用,又要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发动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五、其他要求
请各中小学于12月1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详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邮箱:jinboping@{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2.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09年“12·
一、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四、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五、增强全体公民法律素质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七、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八、带头学法用法 做诚实守信公民
九、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努力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附件2:
2009年“12·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09年12月 日
法律咨询 |
组织法律咨询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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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法律咨询活动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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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法律服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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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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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 |
举办法制讲座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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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制讲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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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竞赛 |
举办竞赛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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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竞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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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试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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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试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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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 |
悬挂横幅标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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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宣传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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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法制宣传图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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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法制宣传栏目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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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法制文艺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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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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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中小学将统计表于12月13日前与活动汇报同时市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