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天宁职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为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活动安排,决定国庆期间在全区学校集中升挂国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挂时间:
二、升挂范围:
1、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天宁职校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国庆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集中升挂国旗。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国庆期间国旗升挂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国旗意识,激发爱祖国爱家乡的热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3、各单位务必于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