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者:czghxx 提交时间:2013年11月15日 浏览数:103 |
江苏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考试,让每一位老师都认真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老师们在考试时得到满分的也为数不少。但作为特殊学校除了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似乎不够,必须对涉及到残疾人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应有所了解。11月13日下午,学校行政和工会邀请了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权益保护处吴亚南处长来校为大家作了一次精彩的讲座。 吴处长从事残疾人工作三十余年,在全国、省、市各级残联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她以详实的数据,从全世界、全国、江苏、常州市等残疾人口数、各类残疾人所占的比例向大家娓娓叙来。和大家详细解读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使大家了解到:障碍+偏见=残疾,让大家对残疾的概念有了全新的了解;通过解读使大家了解到残疾人所享有的三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作为特殊学校更应在为残疾儿童谋求发展权上下工夫;吴处长告诉大家消除障碍和偏见就是消除残疾歧视,还向我们讲解了如何正确帮助残疾人的做法,而不让残疾人心理觉得难受…… 短短的一个多小时,让老师们意犹未尽,沉浸其中。尽管老师们从事的特殊教育,但对残疾人的一些法律法规、扶助政策却是知之甚少,这次讲座对老师们可谓是一次洗脑,让老师们眼界大开,也可以用全新的理念来指导老师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