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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光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1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黄敏

为规范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在学校传播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 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戚志宏(负责学校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潘雅萍负责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应急管理工作

谢虹负责防控期间省重大课题互联网+下成果推广工作

沈苏雯负责防控期间学生及家长管理工作

黄敏负责防控期间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后勤保障工作

霍莉萍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李惠宁、蒋玉娇负责防控期间党员先锋突击队工作

成 员:全体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消毒及班级学生、家长卫生教育工作

保安负责门卫值班及门卫消毒工作

保洁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及消毒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

2、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落实日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4、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校长室要对各处室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在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应急处置

1、健康监测。疫情流行期间,所有师生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晨午检,做好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学校。

2、隔离观察和指导就医。学校设置临时隔离场所(第二会议室),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以下几方面应对措施:

1)第一时间送医。发现有发热、咳嗷等症状的师生员工,转移至临时隔离场所,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专车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教职员工(佩戴口罩)立刻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2)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疫情处置。

3)第一时间隔离。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隔离,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随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

3、流行病学调查。师生员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学校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邀请卫生健康、教育、公安、通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流调。

4、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以班级、宿舍、公用教室等封闭场所为主开展排查。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安排专车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转运车辆应做好消毒。密切接触者为未成年人且需要生活照顾者,可酌情安排一名家长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陪同隔离观察。如果密切接触者所接触的病例,从发病到隔离观察时间间隔超过7天者,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居家医学观察。

5、学校停课。师生员工被确认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风险研判(综合学校规模、病例接触范围、波及人口、所在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人员流动情况和学校场所条件等因素),并根据风险研判结果,实施整体或局部停课,暂停聚集性活动。

6终末消毒。学校配合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消杀机构做好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工作、学习和活动场所终末消毒。

7、环境整治。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严格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宿舍、办公室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8、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师生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等卫生习惯,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9、消除恐慌。及时发布学校疫情防控动态,引导师生和家长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为师生和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消除忧虑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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