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送省学生资助成效汇演拟参演节目
和宣传画及微电影作品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关于征集全省第五届学生资助成效汇报演出参演节目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60号)和《关于征集2019年学生资助微电影及宣传画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6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取得的成效,多方位展现我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特组织各学校积极参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的各项相关参演参展和评选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送省学生资助成效汇演拟参演节目
(一)参与对象:各级各类学校。
(二)节目内容: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事业,大力宣传资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以文艺作品独有的形式,宣传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感人事例,表现我们的社会是一个“让无助者有助,让有志者成才,让奋进者辉煌”的充满爱心的社会,同时歌颂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祖国取得的辉煌成绩。
(三)节目形式:
1.歌曲:独唱、重唱、表演唱,各种唱法不限,每个作品限时5分钟内。
2.诗、剧:诗朗诵限时7分钟内;剧限时12分钟内,设情景剧、小话剧、小歌剧等。
3.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人员不限)。
(四)报送要求:
1.各校填写《拟参演省第五届资助成效汇演节目报送表》(附表3),摄制该节目表演的视频,将报表电子稿和节目视频材料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时请标注文件名为“**学校--资助成效汇演拟参演节目”。
2.节目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前。
3.汇演时间暂定2019年5月下旬,省终定参演节目后将通知具体演出时间和地点。
二、选送学生资助宣传画作品参评
(一)参评对象:各类学校在校学生。
(二)作品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学生可通过单张或系列图画宏观上歌颂国家资助政策,也可选取某一项或某一学段的资助政策,通过单张或系列图画生动、形象、简洁地展示政策核心内容,例如可用生动的四格漫画形式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入学“三不愁”等政策。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简述作品内容。
(三)作品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漫画、海报等)。
2.设计作品需提交电子版,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
3.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图片名称。
4.所有宣传画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学校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省学生资助中心有权根据工作宣传需要使用作品。
(四)报送要求:
1.各校限报3份以内学生作品,指导每个参赛学生填写《江苏省“学生资助宣传画”征集评选报名表》(附表1)。
2.宣传画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前。
3.各校将个人报名表纸质稿的扫描件和参赛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时请标注大文件名为“**学校--资助宣传画作品”,其中每个作品子文件名为“**校**班--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4.作品上报时统一填写《江苏省“学生资助宣传画”征集作品信息汇总表》(附表2)。
三、选送学生资助微电影(含微记录)作品参评
(一)参评对象: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和资助岗位工作人员。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剧本创作和影片拍摄工作。
(二)创作主题:本次作品创作主题为“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主要展现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效果,以及在资助育人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代表和助学成才典型事迹。故事情节应取材于学校资助工作中的人和事。
(三)参赛程序:各学校在校内征集微电影创作文本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征集到的文本进行审核,确定摄制文本后,组织师生开展拍摄工作。也鼓励学校之间可联合制作。
(四)作品要求:
1.表现形式。作品应立足学生资助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立意新颖,贴近实际,剧情紧凑。微电影(含微记录)作品建议以剧情片、纪录片或音乐电视(MV)的形式表现,时长5分钟以内,用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以MP4格式存储,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部分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440*1080亦可),每秒25帧,声音清晰,建议能上同期声字幕。
2.作品内容。以各学校在助学成才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掘的典型事迹为蓝本创作,可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重点表现当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扶助与激励下自强不息、感恩回报、追求理想、勤学创新和自力更生的事迹,以及在校教师助人、育人的奉献精神。作品必须是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学校报送前需征得原创者同意。原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省资助中心有权根据工作宣传需要使用作品。
摄制作品外,所附文本需含以下材料:(1)剧本;(2)故事梗概(作品简介);(3)导演阐述;(4)原型简介;(5)主创人员及演职员名单;(6)字幕(在作品中)。
(五)报送要求:
1.微电影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前。各校限报1部作品。
2.各校将所创作的微电影作品文本和摄制作品,以电子件格式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时请标注文件名为“**学校--学生资助成效微电影作品”。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0楼1042室,联系人:顾晓东,联系电话:69660650,邮箱:461358798@{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附表1《江苏省“学生资助宣传画”征集评选报名表》
附表2《江苏省“学生资助宣传画”征集作品信息汇总表》
附表3《拟参演省第五届资助成效汇演节目报送表》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