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光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认知能力与师德水平,让全校教师能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与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学生、保护自己。1月11日,学校公益法律顾问刘小燕律师为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校园伤害事故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
首先,刘律师为全体教师梳理了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到的常见法律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接下来,通过校园内的典型案例,从课间休息、体育课等不同情景,向大家介绍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界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目前学校都是中重度智障学生,在学生管理中教师需要无微不至地关注学生在校情况,刘律师对光华学校教师不空岗、不脱岗的工作态度给予了肯定。在今后校园伤害事故防范中也提出了以下建议:完善应急方案及应急组织;建立绿色通道;健全报告制度;经费保障;提供人文关怀。
会议最后,葛小国副校长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并将刘律师所说的重要内容概括为“第一时间”、“过错原则”、“自由裁量权”, 让全体教师意识到遇到问题时一定要沉着冷静,科学及时地处理,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校园安全人人有责,要求总务处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学校特殊体质学生健康档案,各班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和相关台账资料的搜集整理,做一名学法、懂法、用法的特教工作者。
本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光华学校全体教职工将努力营造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采取措施做到“思想不放松,行动抓落实”,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文:黄敏 审:霍莉萍